新宁法院“四种观念”促执行
本报讯 至11月下旬,新宁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37件,执结241件,净执结率达到71.7%,执行工作跻身全市先进行列。
今年以来,新宁县人民法院树立四种观念,加强执行工作,开创了执行工作新局面。一是树立生效裁判必须兑现、合法权益应受保护的观念,加大执行力度。法院执行局对历年积存案件清查摸底,责成承办人限期执结,尤其是对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农民工、困难企业等弱势群体作为申请人的案件,采取法律允许的一切手段予以执行。对于新收案件,原则上在法定期限内执结。今年已为申请人实现债权总额313万元,标的执兑率达到77%。二是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观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于重大案件、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案件和涉及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案件,主动向县政法委和人大常委会汇报。如在执行肖某与谭某欠款纠纷一案时,身为县人大代表的谭某对法院执行有抵触情绪。执行局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汇报案情通过人大常委会领导出面做工作,案件得以顺利执结。三是树立执行要立足于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观念。在执行山建筑有限公司与三明铁矿公司拖欠工程款一案时,执行局尽力做当事人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保证了外来企业能够正常生产和经营。四是树立案结还要事了的观念,提高执行和解率,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执行局以和解方式结案的案件达123件,执行和解率达59%,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杨 坚 晓 东 赵桂红)
今年以来,新宁县人民法院树立四种观念,加强执行工作,开创了执行工作新局面。一是树立生效裁判必须兑现、合法权益应受保护的观念,加大执行力度。法院执行局对历年积存案件清查摸底,责成承办人限期执结,尤其是对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农民工、困难企业等弱势群体作为申请人的案件,采取法律允许的一切手段予以执行。对于新收案件,原则上在法定期限内执结。今年已为申请人实现债权总额313万元,标的执兑率达到77%。二是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观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于重大案件、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案件和涉及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案件,主动向县政法委和人大常委会汇报。如在执行肖某与谭某欠款纠纷一案时,身为县人大代表的谭某对法院执行有抵触情绪。执行局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汇报案情通过人大常委会领导出面做工作,案件得以顺利执结。三是树立执行要立足于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观念。在执行山建筑有限公司与三明铁矿公司拖欠工程款一案时,执行局尽力做当事人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保证了外来企业能够正常生产和经营。四是树立案结还要事了的观念,提高执行和解率,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执行局以和解方式结案的案件达123件,执行和解率达59%,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杨 坚 晓 东 赵桂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