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实现“三赢”
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同步协调发展
新宁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实现“三赢”
本报讯 11月24-25日,省环保局会同市环保局对新宁县全国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组认为,新宁县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指导思想正确,建设目标明确,保障措施得力,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全国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三类地区标准,验收合格,同意按程序报请国家环保总局审批。
2001年6月,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新宁县被列入全国第六批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该县县委、县政府把生态示范区建设作为强县富民的大事来抓,人大、政协积极参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全县形成了“县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
该县将生态建设与退耕还林、扶贫开发等重点建设有机结合,实现了项目间的优势互补,发挥了整体效益。该县还建设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城市管道液化气工程、城市景观与绿化工程、扶夷江河道整治工程,6年来累计完成生态重点工程投资10.6亿元,实施各类重点工程项目达50多个。
该县大力培育生态农业,建成25万亩脐橙基地,2005年新宁脐橙全部通过无公害产地认证,被列为全国首批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县。此外,该县10.2万亩水稻、3万亩玉米、1万亩西瓜、1万亩黄豆、1万亩花生等均获得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并推行沼气生态农业模式,大大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
该县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环保一票否决权”,拒批、劝阻10多个污染大的工业项目落户。同时,对高能耗、重污染、低效益、小规模的工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对传统行业积极引进高新技术进行改造升级,共投入3.8亿元完成了县内主要工业企业的技改工程和扶夷江流域的综合治理,全县工业企业实现了达标排放。
经过6年努力来,新宁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初步实现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同步协调发展。
(杨 坚 唐小军 雷 冬)
新宁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实现“三赢”
本报讯 11月24-25日,省环保局会同市环保局对新宁县全国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组认为,新宁县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指导思想正确,建设目标明确,保障措施得力,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全国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三类地区标准,验收合格,同意按程序报请国家环保总局审批。
2001年6月,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新宁县被列入全国第六批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该县县委、县政府把生态示范区建设作为强县富民的大事来抓,人大、政协积极参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全县形成了“县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
该县将生态建设与退耕还林、扶贫开发等重点建设有机结合,实现了项目间的优势互补,发挥了整体效益。该县还建设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城市管道液化气工程、城市景观与绿化工程、扶夷江河道整治工程,6年来累计完成生态重点工程投资10.6亿元,实施各类重点工程项目达50多个。
该县大力培育生态农业,建成25万亩脐橙基地,2005年新宁脐橙全部通过无公害产地认证,被列为全国首批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县。此外,该县10.2万亩水稻、3万亩玉米、1万亩西瓜、1万亩黄豆、1万亩花生等均获得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并推行沼气生态农业模式,大大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
该县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环保一票否决权”,拒批、劝阻10多个污染大的工业项目落户。同时,对高能耗、重污染、低效益、小规模的工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对传统行业积极引进高新技术进行改造升级,共投入3.8亿元完成了县内主要工业企业的技改工程和扶夷江流域的综合治理,全县工业企业实现了达标排放。
经过6年努力来,新宁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初步实现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同步协调发展。
(杨 坚 唐小军 雷 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