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依靠制度强化扶贫项目管理
本报讯 至11月底,新宁县39个村的扶贫通达项目工程和36个扶贫整村推进村的扶贫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比例已达99%。该县扶贫项目建设速度快、质量高、效益好,得到了省市扶贫办领导的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新宁县扶贫办为了抓好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提出了“四有五不准”原则。“四有”即要求所有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批复后必须有项目实施方案、有资金使用预算进度表、有受益农户参与投工投劳承诺、有项目竣工后的后续管护措施;“五不准”即项目实施单位不准擅自调整项目、不准虚列工程量、不准抬高项目建设单价、不准出现不合格工程、不准项目建成后不履行管护。这一制度体系的出台,对于强化项目管理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一改过去财政扶贫项目实施标准不统一、进度不平衡、效益发挥差的局面。如清江桥乡五里山村的扶贫通达项目工程,由于制度健全,措施过硬,全村600名干部群众步调一致,自筹资金30余万元,投劳5.1万个,只花了短短半年时间,搬运土石方8.9万立方,完成入村公路的修建任务6.7公里,改写了交通闭塞的历史。 (欧光厚 王征刚)
今年以来,新宁县扶贫办为了抓好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提出了“四有五不准”原则。“四有”即要求所有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批复后必须有项目实施方案、有资金使用预算进度表、有受益农户参与投工投劳承诺、有项目竣工后的后续管护措施;“五不准”即项目实施单位不准擅自调整项目、不准虚列工程量、不准抬高项目建设单价、不准出现不合格工程、不准项目建成后不履行管护。这一制度体系的出台,对于强化项目管理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一改过去财政扶贫项目实施标准不统一、进度不平衡、效益发挥差的局面。如清江桥乡五里山村的扶贫通达项目工程,由于制度健全,措施过硬,全村600名干部群众步调一致,自筹资金30余万元,投劳5.1万个,只花了短短半年时间,搬运土石方8.9万立方,完成入村公路的修建任务6.7公里,改写了交通闭塞的历史。 (欧光厚 王征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