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民来新邵检查《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

图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新民(中)在湘林人造板公司检查
本网消息 7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新民率队对新邵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县领导赵清云、伍备战、傅立卿、周培中、龚小冰、张民望陪同或汇报。
新修订的《森林法》颁布后,新邵县以抓好宣传学习为基础,努力加快生态建设步伐。目前已完成长防林造林26000亩,封山育林15000亩,世行贷款造林18000多亩,生态能源林工程造林15000多亩;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面积达22.5万亩,建成速生丰产林基地20余万亩;资江风光带绿化工程完成双向6排绿化带造林16公里,栽植各种绿化树木6万多株;新农村建设造林面积达3000亩,绿化苗木150万株;石漠化治理试点工程已拉开序幕,今春试点造林1000亩。近年来,该县还通过严格林木采伐管理、规范木竹经营、加强林地管理、严防林业有害生物入侵、严控森林火灾等方式,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获得了国家、省、市职能部门的首肯。
当天上午,刘新民一行先后察看了湘林人造板公司、资江风光带绿化工程、杨世村退耕还林工程造林现场,并听取了工作汇报。检查中,刘新民对新邵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所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新邵县委、政府、人大非常重视《森林法》的贯彻实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他强调,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森林法》,进一步重视林业工作。采取全方位、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结合县域实际,进一步发展特色林业。继续抓好石漠化治理工程;打造资江风光带;创新造林机制,建立“企业+基地”等造林模式。进一步加快改革的力度,提高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搞好林权证发放工作,建立规范的森林资源资产流转机制;严格控制森林火灾;加大病虫害的防治;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力争取得更好、更大、更具有特色的成果。
当天下午,检查组还与部分企业、林场代表就了解贯彻实施《森林法》,怎样实现科学发展,保持生态平衡,严格实行计划采伐,合理布局竹木加工,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国家退耕还林补助到位等情况进行了座谈。(文国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