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区2007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总结
一、工程完成情况
双清区2007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为省“八件实事”之一,共下达实施计划项目9个,12个村,5050人,计划工程总投资192.36万元,其中国投87万元,省级财政配套30.3万元,其它75.06万元。至10月26日,我区农村安全饮水指标均全部或超额完成任务,共完成项目9个,12个村,5660人,占计划人数的112%;共完成资金216万元,占计划资金的112%,其中国投87万元,省级财政配套30.3万元,其它资金包括群众自筹98.7万元;群众筹劳1.26万个。共打井7口,建水塔4座,铺设供水管网64km。
二、自查情况
10月25日,我区组成了农村安全饮水联合验收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李新启带队,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等单位领导参加,并邀请了区人大、区政协有关领导,对我区的农村安全饮水9个项目,12个村100%进行了自查,自查验收合格率为100%。
三、实施经验
2007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全部或超额完成,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经验:
1、领导重视。区人民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的安全饮水工程,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专门机构。区人民政府每个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区长蒋伟亲自参加,听取省“八件实事”的进展情况,督促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常委、副区长李新启亲自下到项目进行现场指导,解决工程实施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2、责任落实。区人民政府与区水利局、各项目乡镇签订责任状,落实项目完成指标,限定项目完成时间,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相关个人进行奖励,对任务没有完成的单位和相关个人进行处罚。
3、合理规划。安全饮水项目实行层层上报,由村先报乡镇,乡镇再报水利局,水利局根据乡镇上报的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对群众积极性高、饮水不安全突出的村组优先解决,对条件成熟的村组,优先实施集中供水工程,直接供水到户,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
4、科学施工。对每处工程先制订实施方案,确保水量充足,水质符合农村饮用水标准。材料采购必须符合要求,水泥采用长城水泥厂的水泥,塑管必须符合水利部下达的农村安全饮用水质量安全标准,每处工程都安排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严把质量关。
5、加强资金管理。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资金实行专帐储存,封闭运行。所有项目资金一律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拨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