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打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攻坚战
3月16日,笔者从县财政局获息,为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的新机制,搞好资产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该县县委、县政府重拳出击,打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攻坚战。
据初步统计,截止到2006年底,绥宁县国有资产总量达4亿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达3亿元。由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一直未能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也一直比较薄弱,尤其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缺乏有效衔接,影响了财政改革纵深发展。为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信息,激活国有资产存量管理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根据财政部第35号令《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36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相关规定,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这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是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进行的,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国有资产清查基准日,县里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的日常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整个清查工作要求在4月底完成,对在本次清查工作不落实,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行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据初步统计,截止到2006年底,绥宁县国有资产总量达4亿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达3亿元。由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一直未能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也一直比较薄弱,尤其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缺乏有效衔接,影响了财政改革纵深发展。为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信息,激活国有资产存量管理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根据财政部第35号令《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36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相关规定,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这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是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进行的,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国有资产清查基准日,县里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的日常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整个清查工作要求在4月底完成,对在本次清查工作不落实,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行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