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北塔区委中心组2007年5月份集中学习综述
5月21日至22日,邵阳北塔区委中心组在区委常委会议室举行集中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区委政法委书记朱社德主持,市委防范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彭毅就《邪教问题与当前反邪教斗争的形势》作了辅导报告。
邪教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目前,我国认定邪教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明确规定: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先后确认在我国境内活动的邪教组织20多种。这些形形色色的邪教,有的是由境外渗透传入,有的是国内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物冒用宗教、气功等名义创立,还有的则是从已有邪教中衍生出的新教派。
与“法轮功”的斗争日趋尖锐复杂。境外“法轮功”组织已经完全蜕变为西方反华势力和“台独”分裂力所豢养的反共组织,丧心病狂、不择手段地进行各种破坏捣乱活动。
近期中央、省委对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以防思想渗透、防和平演变为主线,深入开展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二是以“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员形成组织,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形成气候”为指针,积极妥地处理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有害气功组织和带邪教性质非法组织;三是以创建“无邪教活动单位”为载体。不断夯实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基层基础;四是以提高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为着力点,进一步强化反邪教社会宣传教育;五是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委610办公室的机构队伍建设。
彭毅还介绍了我市邪教组织的具体情况和当前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反邪教的目标任务。(乐天整理)
[稿源:红网]
[作者:邵阳北塔区委中心组]
[编辑:刘纯]
邪教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目前,我国认定邪教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明确规定: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先后确认在我国境内活动的邪教组织20多种。这些形形色色的邪教,有的是由境外渗透传入,有的是国内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物冒用宗教、气功等名义创立,还有的则是从已有邪教中衍生出的新教派。
与“法轮功”的斗争日趋尖锐复杂。境外“法轮功”组织已经完全蜕变为西方反华势力和“台独”分裂力所豢养的反共组织,丧心病狂、不择手段地进行各种破坏捣乱活动。
近期中央、省委对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以防思想渗透、防和平演变为主线,深入开展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二是以“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员形成组织,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形成气候”为指针,积极妥地处理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有害气功组织和带邪教性质非法组织;三是以创建“无邪教活动单位”为载体。不断夯实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基层基础;四是以提高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为着力点,进一步强化反邪教社会宣传教育;五是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委610办公室的机构队伍建设。
彭毅还介绍了我市邪教组织的具体情况和当前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反邪教的目标任务。(乐天整理)
[稿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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