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邵阳市北塔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考试录用5名国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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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 单位 |
招考职位 |
职位 类别 |
计划数 |
范围 |
最低学历要求 |
年龄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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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办)机关 |
文秘人员 |
A |
3 |
面向全省 |
大专 |
32周岁以下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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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民建人员 |
B |
1 |
面向全省 |
大专 |
32周岁以下 |
工民建、城市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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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人员 |
B |
1 |
面向市辖三区 |
大专 |
32周岁以下 |
法律 |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07年3月6日至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20。
2、报名地点:邵阳市北塔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机关大楼633办公室,联系电话:0739-5622183,联系人:左洁琪)。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4张。另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报名时与参考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农村家庭的凭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减免手续。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7年4月7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考《申论》。
报考A类职位和B类职位的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考试。报考A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报考B类职位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占40%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试题由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五、体检
体检项目与标准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实施。
二00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